八大人觉4

离蕴即我·四谛总观·第二觉多欲为苦

《佛说八大人觉经》讲记 · 第四讲

第一觉之结摄——破「离蕴即我」、尼犍子与龙树菩萨二公案、第一觉四句之次第、总观「生灭变异,虚伪无主」、集谛「心是恶源,形为罪薮」、四谛观察「如是观察,渐离生死」;第二觉「多欲为苦」之开讲——欲之苦相、事欲与烦恼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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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原讲稿 14,050 汉字 → 精编 3,451 汉字(约减 75%)
  • 结构:17 章 + 结语——承前回顾 → 离蕴即我 → 偈颂破我 → 尼犍子问佛 → 龙树破有我 → 无我三观 → 第一觉次第 → 念佛人当省 → 总观苦谛 → 集谛之观 → 色心不二 → 四谛观察 → 入道要门 → 第二觉:多欲为苦 → 欲之苦相 → 事欲与烦恼欲 → 烦恼欲之过患 → 结语回向

一、承前回顾:知见贵在清晰 #

前三讲已详释「世间无常,国土危脆,四大苦空」之缘由。修学之初,正见之建立须清晰彻底。知见若模糊,则修行多在空转,虽费时力,难有感应;故首重知见,方能不走弯路。

二、外道邪见:离蕴即我 #

五蕴皆空,外道计我有二:一为「即蕴即我」,已于前讲破之;二为「离蕴即我」,谓五蕴之外,别有恒常不变、有自性、不生不灭之「我」。五蕴有老病死,而此离蕴之我独无。譬如人住屋中,屋坏可另得新屋;屋有生灭,屋中之人则不变。此即离蕴计我之见。

此见与今人学大乘之「自性执」相类。闻「何期自性,本自清净」,便于心中拟一佛性之影像,或虚空、或光明,执此相为佛性之实。初学带相观空,原无不可;然若执此相即是佛性,即堕自性执,与离蕴即我同病。依此见,则谓谁在轮回?即是离蕴不变之「我」在轮回。然离蕴之我究竟何相?外道不能言。盖所言任何相貌,皆不出五蕴范围;离开五蕴,别无「我」可得。

三、偈颂破我:无我观之修法 #

《中论》偈云:

若我是五蕴,我即为生灭;若我异五蕴,即非五蕴相。

前句破即蕴即我:我若是五蕴自体,则同五蕴而有生灭,失其常一。后句破离蕴即我:离蕴之我,即非五蕴之相。外道或谓五蕴之外别有第六意识为我,然佛陀只说五蕴,不说第六蕴,此相乃妄情捏造,如龟毛兔角,实不可得。

修无我观之法:先辨明「我」之定义与相貌,再以此相貌遍观色受想行识身心世界,寻觅有无此物。譬如寻人,先认照片,再至闹市遍寻;寻之不得,渐契无我之理。

「我」本无定义,皆凡夫依妄情捏造。初生即有俱生我执,及长,分别我执随第六意识转强。家庭、学校、社会之教育,皆在肯定与强化此「我」。世间宗教或以神主宰万物,或以神明为依归,皆系凡夫困厄中所造,无一能说无我;唯佛陀说生命真相为「无我」。未有佛陀出世,无一人能出三界;世间聪明者纵想出离,亦不知如何出离。修无我观者,先立根本知见:没有一个真实的「我」在修无我观。若有实我修观,修至无我,则诸佛犯杀生罪矣。实则「我」自始未曾实有,唯第六意识妄情作用而已。

四、公案一:尼犍子问佛 #

佛世有外道尼犍子,见比丘言谈威仪庄严,问其师承。比丘答:随净饭王太子出家成道之佛修学,佛教导观察色受想行识无常、苦、空、无我。尼犍子斥「无我」为邪见,邀同见之人往佛所辩论。

至佛所,尼犍子问佛:汝教弟子修无我观,然否?佛言:然。尼犍子谓:世界一切皆因有我,我能创造万物与思想,云何言无我?佛以喻答:大国之王,于有罪者能罚,于有功者能赏,可否自在处理?答:能。佛言:能作主宰者,即有自在力;「我」之定义即是常一主宰、有自在力。汝主张色受想行识各有其我,则此我应具此力。然汝能令此色身不老、不病、不死乎?能令其随心苦乐乎?尼犍子沉思良久,不能答。佛言:五蕴既不能主宰,则无「我」之自体。尼犍子遂承认无我。

五、公案二:龙树菩萨破有我论 #

《大智度论》载,龙树菩萨以善巧辨才破有我论。有我论者喻云:身中有我,如国王统率将军,将军指挥军队;我心识为将军,色身为军队,另有「我」为国王主导心识。

龙树菩萨破之:若心识之后有我指挥,则我后复须有我,辗转无穷;若无须如此之多,则皆不须,但以心指挥身足矣。外道谓我是一法,心是一法,身是一法;龙树反问:我之体性离此一念心,为有知觉?若无知觉,则不能支配有知觉之心以思惟造业;若有知觉,则何须再立此心,直以我指挥身、受用五欲可也。世间一切法不出有情无情,无第三类,故主宰之「我」实不存在。所谓「我」,不过执着六尘妄影之心,误认其恒常不变而已。

六、无我三观:当体、离体与因缘 #

破五蕴计我,有三观法:一观当体,二观离体,已如前辨;三观因缘。静坐中思惟:色受想行识皆因缘和合而有,假借因缘而生;离此因缘,别无恒常不变之体性可得。观之既熟,即知五蕴无我。

七、第一觉之次第:由粗至细 #

第一觉四句,能观所观各有不同:观国土,能观之智是无常,所观是国土;观四大,能观之智是苦空,所观是四大;观五蕴,能观之智是无我,所观是五蕴。然无常、苦、空、无我三种智慧,实通于国土、四大、五蕴及一切有为法;经典所以次第安立者,随修行者心之粗细:初修心粗,故先观粗境——国土无常;心渐细,乃观四大苦空;心最细,方观五蕴无我。无常故苦,苦故无我,总观则通用。

利根之人,由观国土之无常,觉其不可主宰,遂回光返照,悟「我」实不可得;钝根之人观国土,每于否定外在之际,反不断肯定内在之我。故佛于「世间无常,国土危脆」之后,续说「四大苦空,五阴无我」,正为杜此弊。

八、念佛人当省:放下须落实于无我 #

初学与念佛之人,多能感受世间无常,却少能体会四大苦空、五阴无我。厌离欣求之际,常以世间爱憎取舍之心行之:厌离娑婆、欣求极乐,皆围绕自我而转。此种心与平等广大之菩提心不相应,临终亦难相应。须知「我」是根本无明、生死之根;无常苦空只是善巧方便,关键在「无我」。放下者,须在无我处放下,方是究竟。

九、总观苦谛:生灭变异,虚伪无主 #

前三法为别观,此句为总观:国土、四大、五蕴,一切有为法皆苦、空、无常、无我。生者,本无今有;灭者,暂有还无。变者转易,异者刹那无常——现前身心刹那迁流,欲描述当下,其境已过。虚伪者,幻有之义:云随因缘而变,身需饮食滋养,皆无真实不变之体。无主者,无我之义:所谓「我」,不过假名。故「生灭变异,虚伪无主」为苦谛之总观。

十、集谛之观:心是恶源,形为罪薮 #

「心是恶源」属集谛,指爱烦恼:心中有爱即有恨,得之则爱,失之则恨,由此起惑、造业、受报。所贪之境可爱,所憎之境可恨,心于境上造罪,遂召感世界苦空无常无我。

「形为罪薮」指见烦恼,要义在身见(五利使之一):认色身为实有、为我所。他人之身病伤,与己无涉;己身一病一伤,苦痛剧增,此即身见。由身见生爱着,顺境起贪,逆境起嗔,遂造杀盗淫妄之罪。「薮」者集聚:色身集聚诸恶,心造业而后受种种苦。此二句明苦果产生之因,为集谛之观察。

十一、色心不二:修行莫在枝末 #

讲说之时,可分别心法与色法;立知见之际,不可判然切开。业力是心的功能,色身乃色心和合之体,其中含藏过去业力与未来造作之无明冲动,故不随死亡而了。若不见色心不二,修行即落枝末:或谓心地用功、不必着相,实则仍贪着自身色法——布施唯口随喜,不舍身财;或执出坡劳作不如独坐用功,实是守护色身、恐身受苦。凡此皆知见未彻。

欲界众生不得不受用欲以滋养色身,然须时时防护观照。在家人贪染尤甚:晨昏对镜,明知愈照愈老,仍照之不辍,守护色身未尝稍舍。趁身尚健,急急听经闻法、念佛修观;勿待色身将坏方思用功,则悔之无及。

十二、四谛观察:如是观察,渐离生死 #

「如是观察」属道谛,「渐离生死」属灭谛。修行先须擒贼先擒王:未上路者,起烦恼辄归咎于境界、他人;真上路者,方知苦痛皆由内心无明烦恼。故先察己最粗重之烦恼——十恶业中何者最常造,此即集谛观察。

次修止观,以苦谛对治最贪爱之境:所贪境界本为常乐我净之错觉,实是无常、苦、空、无我。观察既熟,则不被境界所转,不复认贼作子,渐知所贪爱者实是令我轮回之境。

净土行者,先观苦集二谛,生厌离心,了知烦恼为召感娑婆之正因;次观灭道二谛,缘极乐依正庄严,生往生信心。净业成熟,临终随净业往生,渐离生死。

十三、入道要门:无常无我觉之总结 #

第一觉「世间无常,国土危脆」为无常无我觉,是入道要门、发菩提心之基。第二觉至第八觉皆以此为核心,诸觉悟之资粮皆从第一觉生起,是为八正道之首——正见。有此智慧,方能如实观察、渐离生死;无此,则念念爱取有。

心之体本一:迷则为恶源,悟则为解脱源。如《起信论》一心开二门:以佛法转心,则一切善源、解脱源从此而生;继续颠倒,则一切恶源从此而起。「一切业障海,皆由妄想生」;「诸佛正遍知,皆从心想生」,就视此心如何而用。

十四、第二觉知:多欲为苦 #

多欲为苦;生死疲劳,从贪欲起。少欲无为,身心自在。

第一觉以闻思建立正见;第二觉以下明修行方法,含断恶、修善、发菩提心。第二觉属断恶:修行先自利,自利先断恶,断恶即减少内欲,名「常修少欲觉」。

此一条依四谛,分流转、还灭二门:多欲为苦(现世苦)、生死疲劳(未来苦)、从贪欲起,是生死流转门;少欲无为、身心自在,是还灭门。

欲即希望,财色名食睡诸欲,本质苦多乐少。欲界众生不得不受用欲——有此正报身心,必有相应依报令其受用;问题不在受用本身,而在受用时及受用后不加观照防护,令欲辗转增盛,遂造罪业,爱取有而轮回。生死疲劳者,指无尽轮回之疲劳,非止一生。当立正见:受用欲是为成道业、利众生,不于相上生贪;贪则贪真实功德,勿贪生灭杂染之法。

十五、欲之苦相:求时、得时、失时 #

龙树菩萨偈云:

诸欲求时苦,得时多怖畏,失时怀忧恼,一切无乐时。

求时苦:学生求功名,起早贪晚,忍玩用功;商贾求利,绞尽脑汁,勾心斗角,费时费力,未得之前已多苦恼。得时多怖畏:功名易失,唯恐人超,身心绷紧,不敢松懈;财富难守,须运转不辍,稍停即败,唯一之乐不过数钱片刻,旋即忧惧。失时怀忧恼:福报享尽,权势地位一失,痛苦尤甚;富贵者失势,或觉尊严尽失,乃至自绝。天人临死,以神通知将堕恶道,起大怖畏——或依余福本可不堕,然怖畏忧愁加持其心,临终反堕三恶道。爬得愈高,愈是担忧。在家出家,凡为名利者皆然。

十六、事欲与烦恼欲 #

《瑜伽师地论》云:

又诸欲自性略有二种。一者事欲。二者烦恼欲。事欲有二,一者谷彼所依处,谓田事。二者财彼所依处,谓金银等事。烦恼欲者,谓于事欲随逐爱味。依耽着识发生种种妄分别贪。

事欲者,对事与物之贪着,如衣食住行,为欲界众生之必需,偏于动物性,尚属合理。然事欲之初起,本由烦恼欲推动;推动之后,随之而来之妄分别烦恼欲,方是增长生死者。可畏者即此烦恼欲:受用事欲时,起苦乐二受,遂生种种虚妄分别。如食榴莲:第一口生乐受,即分别其产地、价值,复冀乐受再现,贪烦恼随之而来。受用事欲时,须防此烦恼欲;不加以观照,事欲即引生妄分别贪,增长生死轮回之苦。

十七、烦恼欲之过患:妄分别与赋予意义 #

众生对事欲之所需实少——食不过三碗,睡不过一床;而对烦恼欲之需求无穷无尽。多非真需,乃藉以证明自我价值。同一事欲,一经赋义,面目全非:一果之馈,因分别而生烦恼;一物之赠,因赋义而成情锁。事欲之外,更杂人我爱憎种种价值观念。

烦恼欲皆自找、不必要,然一旦生起,即自锁其中,令事物失其本来面目。众生之爱,多系满足自身身心之需,非无条件之真爱;唯佛菩萨之慈悲,方为真实之爱。


结语:合掌回向,愿共成道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