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大人觉5

常修少欲·欲之四相·六道总苦

《佛说八大人觉经》讲记 · 第五讲

第二觉「多欲为苦」之深入——欲之本质(攀缘心)、《大智度论》毁訾五欲(炽然、秽恶、毁坏、怨者)、在家之难与少欲真义、《圆觉经》「爱为根本」与发业润生二无明、男女欲之微细、《竹窗随笔》鬼道公案;「生死疲劳」之六道总苦——流转不可保信、无有厌足、数数舍身、数数结生、胜劣无定、无伴而往

  • 全文约 4,200 字 · 阅读约 12 分钟
  • 原讲稿 13,994 汉字 → 精编 4,199 汉字(约减 70%)
  • 结构:18 章 + 结语——承前 → 修学环境 → 欲之本质 → 炽然与秽恶 → 毁坏与怨者 → 欲系缚心 → 在家之难与少欲真义 → 爱为生死根本 → 男女欲之微细 → 鬼道公案 → 生死疲劳总纲 → 六道总苦(流转不可保信/无有厌足/数数舍身/数数结生/胜劣无定/无伴而往)→ 结劝

一、承前:时代修学之难 #

上堂已就「常修少欲觉」,从事欲与烦恼欲二端粗析「欲」义。然自解脱因缘而言,于「欲」尚须更详观细察。此中有诸多微细观念,若不厘清,修行即生盲点,错认消息,终绕不开对世间之贪恋。

今时修学不易,障深慧浅,烦恼粗重;般若智慧未建立前,修学须赖诸多因缘和合方能相续,缺一不可。初发心者,恃过去善根,于自身烦恼不甚了解,每将修行理想化:欲寻清净环境,规划用功。然其低估自身烦恼,纵得相对良好之处,烦恼与攀缘心未调伏,外界人事稍有波动,身心即不能安住,遂东奔西走。须知有人之处,人我是非在所难免;此人不在,他人复来,其根本在自身业力。如第一觉所说:内在国土不稳定,外境该发生者终将发生,与外在无关。

二、修学环境:不可唯环境 #

或有人得较好环境,无扰无碍,仍修不下去。盖环境过适,烦恼反得庇护,缘缺不生;遂贪恋环境,修行不得力,定力不足,无人监督,无常课,终成早课晚课外即弄花莳草、居家过日之修行。此类修行实未入佛门。故入佛门之基础,在恒思「四大苦空、五阴无我」;此基既固,修行即在自心,人事因缘纵不能主宰,亦从心地下手。

烦恼未经大众磨合淬炼,难以自见其患;不共修,亦难生为公为众、为菩提道求生净土之心。环境不过一时过渡之生灭因缘。经云:求善知识护,无如自己不忘失正念。仍须长期听经闻法,依自智慧保持觉照;然智慧未决,犹须大众相互监督。书院人少,拜佛出坡皆共行,一人不去自有愧意,即赖此互相勉励。若取轻松自在、无约束之独修,久之心思散乱,攀缘贪恋世间,不知不觉走上世间法过日子之路,且自以为是修行状态,最为可畏。昔学院同学曾请师长许以一月自修,两周即不能自持,仍请师长安排——足见定力未充,须人监督。

三、欲之本质:攀缘心与解脱正见 #

论欲之最细者,即是攀缘心。有所希求即是攀缘,有所得即是欲。心若细察,其中微细观念甚多;理之不清,即顺习气修行。

今之佛法多杂世间观念,大乘义理被渐改世俗化。佛法与他法之别,根本在解脱之般若思想;无解脱心、无般若智慧,一切法皆非佛法。以佛法等同于世间善法、世间文化,实为错看佛法。此乃止不住攀缘心与欲者,为自欲求一正当理由,遂将佛法世间化。「佛法在世间,不离世间觉」——要在觉;未觉则所修仍是世间法,不过伪饰贪恋世间而已。效仿祖师而不得真实义,不知云何应住、云何降伏其心,遂但做欢喜之事,非做应作之事。无般若智慧,所作皆杂己欲,贪求程度有别,本质无二;如是修行,身后必随生老病死之苦人。故欲今生成就解脱往生,先须自不迷;知见不清,纵修亦难出三界。

四、欲之炽然与秽恶 #

《大智度论》云:

菩萨常以种种因缘,毁訾五欲。欲为炽然者,若未失时,三毒火然;若其失时,无常火然。二火然故,名为「炽然」,都无乐时。

欲现前时,贪嗔痴烦恼即遍满五蕴身心。如夹菜贪味,似止于口腹,实则此念覆盖全身,令一切善法不行。贪爱之时,烦恼火起;贪爱消逝,无常火又来。正爱时苦恼,舍去时亦苦恼,二火烧然,都无乐时。

欲为秽恶者,诸佛、菩萨、阿罗汉等诸离欲者,皆所秽贱。譬如人见狗食粪,贱而愍之,不得好食,而噉不净;受欲之人,亦复如是,不得内心离欲之乐,而于色欲不净求乐。

欲之初起,源于无明业习之力;面对境界起贪嗔痴,即染三毒之污,身心一片秽浊。譬如狗食粪秽而不自知,受欲之人亦然:不得离欲之乐,反于不净中求乐,以不净为净。圣人秽贱之,天人视受欲之人犹厕中蛆虫。

五、欲之毁坏与怨者 #

欲为毁坏者,着五欲因缘故,天王、人王、诸富贵者,亡国、危身,无不由之!

欲起则烦恼随增:烦恼启动事欲,事欲复增烦恼欲,放任翻滚,正念尽失,五蕴身心之防护衰败,遂不得不造罪业,一切善法功德皆没。历朝帝王后宫三千,多因五欲亡国;帝王平均寿不满四十。天人闻法归天即忘,五衰相现方知怖畏;禅定仙人闻美声而失定。着欲亡国危身,无不由之。

欲如怨者,失人善利;亦如刺客,外如亲善,内心怀害;五欲如是,丧失善心,夺人慧命。五欲之生,正为破坏众善,毁败德业故出。又知五欲如钩贼鱼、如掠害鹿、如灯焚蛾;是故说「欲如怨」。怨家之害,不过一世;着五欲因缘,堕三恶道,无量世受诸苦毒。

观欲不可只见表面,当见其引生之生死疲劳与惑业苦流转。欲如刺客,外示亲善,内怀杀机;受用五欲时内心实满贪烦恼,破坏善心,夺人法身慧命。五欲之生,正为破坏众善、毁败德业。如钩贼鱼:鱼贪饵而丧命;如掠害鹿:狼群声东击西,分散鹿群注意而伺机攻取,五欲亦然,此处受用一点、彼处受用一点,不知不觉已堕陷阱;如灯焚蛾:见光而扑,不知其患。怨家之害不过一世,着五欲则堕三恶道,无量世受苦毒。

六、欲系缚心:无法味则中途而废 #

修行久而无突破、难生法喜者,其心多为欲烦恼所系缚;于欲之认知未长养,未见其本质。虽亦念经拜佛、听经闻法,闻之欢喜,然面对境界,对世间欲乐终难止息——所谓「腰缠八万贯,骑鹤下扬州」,既欲用功,又贪世间。久无法味,则渐羡世间所有,复逐世间之物;初发心者热度一过,遂中途而废。盖心为欲所制,已是下劣心,不堪为修道法器。少欲之义,浅言之,即阻挡烦恼,令以清净心入道。

七、在家之难与少欲真义 #

在家者所处因缘结构即在欲中,家即是欲,守护与出离两难。然从佛法观之,非家缚人,乃人赋予家太多含义;不断赋义,即不断被缚。临终之际,非家系缚,乃欲系缚——平常累积对家之价值意义,临终即被牵系。

少欲非以少为义,其真义在见欲之缘起:过去愚痴召感此因缘环境,受用时复不断赋义认可,又加强内在颠倒,遂成「着五欲因缘,堕三恶道」之恶性循环。故少欲者,先须看见欲之本质与缘起。

八、爱为生死根本(《圆觉经》) #

当知轮回,爱为根本;由有诸欲,助发爱性,是故能生死相续。

轮回有二种无明:一者发业无明,即最初一念妄动,向外攀缘,迷失法身,妄认五蕴身心为我——迷四大以为自身相,迷六尘缘影为自心相。此属迷真认妄,于理上迷失,但发业,未有续诸生死之过。二者润生无明,即事相上之颠倒:见好丑美恶,即起爱憎之见,如见男女好丑生淫欲之想。所谓「汝爱我心,我怜汝色,以是因缘,百千万劫,常在缠缚」。此即对果报生执着,施设名言分别,造新业而令生死相续不断。轮回之关键,在「由有诸欲,助发爱性」。

欲有广狭二义:广义者,贪求一切,求名求利,皆希求心;狭义者,男女两性之爱欲。然自生死根本言,男女炽盛爱欲超胜一切。一切贪求——衣食、好声——皆助长男女生死之淫性,故男女美色为一切欲之根本。以淫心故,死后变现中阴身;父母有缘交媾,欲心一动,刹那入胎。

九、男女欲之微细与调伏 #

《大爱道比丘尼经》载女众八十四态:涂粉饰容、佩环戴坠、行则摇身,皆由淫欲之心出发,欲引人注目;男众亦尔。此习气微细,而其本质即淫欲心推动——无此淫欲心,即不投胎。情、爱、欲,名相层次似别,本质是一:男女之爱必建基于欲心。爱一个人,实是爱自己内心之欲;其人能满足此欲则爱,不能满足则不爱。所谓性格、爱好、价值观,种种理由,本质皆是欲烦恼在推动,外在只是助缘;日久生情,亦欲为之驱。

佛陀为在家制不邪淫戒,是方便接引:家本为欲,若令尽断,则无人学佛,故制八关斋戒,一日一夜断淫。然求解脱、求往生,无论在家出家,此欲必须调伏。欲之种子势力强猛,不因年老自然淡薄——曾有年近六十之老菩萨问及不能自持之事;种子不主动调伏,其势不会自灭,诸法因缘生,须以对治因缘消之。临终之顷,强大欲念仍在。经言:世间若更有一种欲如男女欲之强,则无一人能了脱生死。男女欲无形无相,最难冲破:囚徒身系囹圄,心尚自由;男女之欲虽隔千里,心犹牵系。

十、鬼道公案:欲念跨道系缚 #

莲池大师《竹窗随笔》载:有能见鬼道众生之老人言,村中有男子亡故,临终放不下年轻美妻与三幼子,家贫,嘱妻改嫁同村暗恋其妻之富者。男子死后堕鬼道,贪恋之念犹存,恒随其妻。妻嫁后,夜中房事,鬼在门外树上观望,痛苦不堪。老人告其妻,妻向窗外泣言:「尔我已非同道人,我为三子不得已而再嫁,汝速离去。」鬼乃痛苦而去。

可见六道虽隔,男女之系缚犹强于一切诸欲。人临终断气,约两日不知已死,徘徊眷属身边;一旦自知,见妻儿而冥阳两隔,其苦不可言。在家欲求往生,于此欲须多下功夫,出家则少此一分强缚。无常观、不净观,宜多多思惟。

十一、生死疲劳:六道总苦之纲 #

「多欲为苦」指今生之苦;「生死疲劳」指未来之苦——无量劫中于六道头出头没,暂乐暂苦,大体唯苦,故名疲劳。依《广论》,六道总苦有六:「流转不可保信,无有厌足,数数舍身,数数结生,数数胜劣无定,无伴而往。」次第释之。

十二、总苦一:流转不可保信 #

生死流转中,众生受业力支配,冤亲憎爱随转无定:冤可转亲,亲可转冤。目犍连尊者乞食,见一人抱子食鱼,弃骨于地,有狗来食,被驱走。尊者谓其人:汝实愚痴颠倒——「食父鞭母,仇人在手,妻吞夫骨」。所食之鱼,是前世爱钓鱼之父;所鞭之狗,是前世悭贪之母;怀中幼子,是前世所杀之妻之奸夫,今生投胎讨债;狗所吞鱼骨即父骨,故曰妻吞夫骨。冤亲颠倒,一至于此。

故修七重因果,首修平等舍:今生亲眷,过去或为大冤家;今生仇怨,过去或为恩爱眷属,特以业力变化而视同水火。即今世而言,朋友眷属数月间冤亲互转,瞬息不定。业力变现境界,乐受则亲、苦受则疏;冤亲非自他所能作主。纵欲生生世世与眷属续缘,亦不可得——阿赖耶识中善恶种子无量,起现行无定,流转中无可保信。第一觉修得好者,于此平等舍最易相应:无我平等之法性中,本无真实冤亲,所谓冤亲,一时因缘和合之假名假相而已。

十三、总苦二:无有厌足 #

龙树偈云:

得一复思二,人心无满足。业力轮回根,即在不知足。

每生受身,得一思二,得二思三,永无满足。以众生认欲乐为真实快乐,遂于其中攀缘追逐,受惑业苦支配。然三界一切欲乐,本质皆苦——得时多怖畏,失时怀忧恼,无非苦苦、坏苦、行苦;众生颠倒,于虚幻乐受乐此不疲,故未来数数受诸苦恼。

十四、总苦三:数数舍身 #

龙树《亲友书》云:

有情堕趣舍身,每趣身骨,积之高于须弥。以得任何趣身,皆不可保信故。

每一受生,皆执此色身为依止,精心保养;然一切趣身皆不可保信,纵得非想非非想天之寿,较之无量劫轮回,亦如电光火石。无始劫来舍身骸骨,积之早已高于须弥。

《亲友书》又云:

受尽天女乳腰柔,复堕地狱铁轮中。覆尽天宫软妙地,复堕地狱粪秽中。洗尽天池功德水,复堕地狱无极河。

欲界天胜四天王天,色界禅悦又胜欲界,然福尽终堕无间地狱。殊胜果报体终须换来换去、头出头没,何况人身。今者自小执此身为我,美食滋养、精心包装;临终之际,此身仍舍我而去。

十五、总苦四:数数结生 #

数数舍身由数数结生而来,示轮回反复无定。未证圣道、未生西方,此结生终不停息。藏传《涅槃经》言:地狱道中所饮烊铜,一日一夜万死万生,所饮铜汁铁水,积之超过四大海水;畜生道所食秽物(腐尸、粪秽),积之超过须弥山;人道爱别离之泪,积之超过四大海水;为恶犯法被王法所斩之头颅,积之超过大梵天高;为虫(如蚯蚓)所吞之土,足填四大海水而有余。此生不出离,未来犹不知饮几时铜汁、食几时秽物、流几时泪、断几时头。心力不济、为烦恼所蔽时,常思此总苦以对治懈怠。

十六、总苦五:胜劣无定 #

经云:

积集皆销散,崇高必堕落,会合终别离,有命咸归死。

财位权势不能保信:一时富贵,无常到来即倾家荡产、沦为乞丐;今生投生富贵,果报享尽,临终恶业现行,即堕地狱。胜劣尊卑于轮回中本无决定,头出头没,其变即苦。今世高官数十载,一朝东窗事发,数日身陷囹圄,即其验也。

十七、总苦六:无伴而往 #

寂天云:

俱生之躯,终须舍弃,何况身外伴侣。

俱生之身,自生即伴,无常至时尚且舍弃;身外眷属,再恩爱亦不能代死。纵然同死,亦各死各的;中阴身各有业力境界,各走各路,各不相识。人生独来独去,独生独死。常思六道总苦,厌离心自然生起——此非否定人生,乃令不贪恋、不执取。然道理虽知,境界现前仍难跨步:喜食者仍贪食,逆缘仍起嗔。思惟之力尚弱,未足以转无量劫来贪嗔痴之积习,故须日日思惟、听闻法义,渐次扭转。

十八、结劝:常思总苦,法随法行 #

今时修行,欲相续用功极难:从初学、闻法,到法随法行、依教奉行,往复修习,相续者少。大众共住共修,朝夕作息,或不觉其贵;一旦独住,方知修行之难。智慧未决、定力未充,须有监督勉励,此时代修学之实况。故遇境界,道理虽懂,仍不免起排斥或嗔心;宜常自问:学得几分?用得几分?生起惭愧。真为生死者,当常反问自心:欲求解脱否?若欲,则法随法行,勿随境界而转。

六道总苦已竟,下堂当述六道别苦。


结语:合掌回向,愿共成道业。